來源:四川日報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意見》近日出臺,明確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全面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全面推動高質量發展。
??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是環境保護的第一道關口,是控制環境污染的“防火墻”,《意見》的出臺將完善我省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體系,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實現我省生態環境質量的持續改善。
??為實現上述目標,《意見》提出六大主要任務:
??細化分類管理。市(州)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其組織編制的土地利用有關規劃以及區域、流域的建設、開發利用規劃,應當在規劃編制過程中組織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組織編制的工業、畜牧業、林業等專項規劃,應當在該專項規劃草案上報審批前,組織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規范審查程序。規劃編制機關應當將環境影響篇章或者說明作為規劃草案的組成部分一并報送規劃審批機關。未編寫有關環境影響篇章或者說明的規劃草案,審批機關不予審批。
??完善分級審查。除國務院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和省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的規劃外,其余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市(州)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省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加強指導。
??優化產業發展。加快調整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規模和結構,開展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對環境影響重大的產業,編制相應的產業專項規劃,同步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減少資源消耗、污染排放和生態破壞。
??提高審查質效。各級部門要加快對各類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跟蹤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進程。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實施5年以上的產業園區,應主動開展跟蹤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園區定位、范圍、布局、結構、規模等發生重大調整或者修訂的各類產業園區,應及時重新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強化質量監督。加強對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編制機構的監督管理,對質量低劣、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處理,并向社會公開。被國務院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和省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編制單位,兩年內不得承擔工業各行業、水利水電、化工園區和城市建設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意見》指出,省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適時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將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環保督察和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工作目標績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