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成都市住建局?
成住建發〔2019〕356號
? ? ? 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規劃建設國土局、成都高新區公園城市建設局,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
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18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的決定》(住建部令第4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我市成品住宅發展的實施意見》(成辦發〔2017〕36號)的相關規定,現將規范我市房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及竣工驗收管理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責劃分
? ? ? ?市級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11個市轄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內市級重大公共服務設施工程和新建的高度10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裝飾裝修增項工程(農遷房和工業園區工程除外)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其他房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及竣工驗收備案由各區(市)縣按屬地管理。
二、辦理規則
(一)新建成品住宅。國土出讓條件中明確是成品住宅的房屋建筑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土建)與裝飾裝修工程應同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同步審查,同步辦理一個施工許可證,工程完工后同步開展并聯竣工驗收及備案。
(二)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需增加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工作由原施工許可發放部門按增項辦理。裝飾裝修與主體結構工程(土建)合并為一個單項工程。
(三)既有建筑或已竣工驗收并取得《質量監督報告》的房屋建筑中單獨實施的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和并聯竣工驗收及備案由屬地辦理。
三、辦理要求
? ? ? ?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及備案事項應在全市統一的建設工程并聯審批平臺上規范辦理。
(一)施工許可
1.在建工程增項辦理裝飾裝修施工許可的,其裝飾裝修標段(樓棟)劃分應與原主體結構工程(土建)施工許可證標段(樓棟)相對應。一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不能對應多個標段的主體結構工程(土建)施工許可。
2.在建工程按增項方式辦理裝飾裝修施工許可的,其裝飾裝修工程與主體結構工程(土建)應為同一施工單位。
3.在建工程按增項方式辦理裝飾裝修施工許可的,應在原主體結構(土建)施工許可證備注欄中注明裝飾裝修增項范圍(樓棟號、建筑面積)。
4.在建工程按增項方式辦理裝飾裝修施工許可的,不再進行現場勘驗。
5.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應報原主體結構工程(土建)審圖機構審查合格。
(二)竣工驗收及備案
? ? ? ?建設單位應在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完成后,按要求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除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住宅工程應具備分戶驗收記錄資料。
2.按規范要求進行室內環境質量檢測,結論合格。
? ? ?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成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規范房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及竣工驗收管理的通知》(成建委〔2018〕721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